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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普法||新房钢筋外露赔偿责任的认定

时间:2022-03-03     【转载】   阅读

【案例经过】

2年前,朱先生买了一套商品房。等待近1年后,朱先生终于拿到了房子。然而,朱先生在装修时,发现房屋顶部楼板钢筋大面积露筋,并且钢筋间距明显大于图纸设计要求,也无钢筋绑扎痕迹,未按设计要求施工,违反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造成房屋严重质量问题。朱先生将开发商告上法庭,主张房屋总价的30%作为赔偿,同时主张误工费、在外租房损失、停车费、物业费以及委托鉴定的检测费用等,总计近90万元,并要求开发商以合理方案修复房屋。

开发商认可钢筋外露的事实,同意进行修复,但认为之前因为朱先生阻拦导致公司无法修复房屋,损失扩大部分是朱先生自己的责任,故对朱先生主张的损失赔偿均不予同意。

审理中,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了司法鉴定后发现,房屋各房间顶板钢筋保护层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钢筋直径符合设计要求、钢筋平均间距符合实际要求。各房间板底出现钢筋外露、钢筋锈蚀的质量问题,并提供了修复方案。鉴定人同时表示,因修复工期受人力投入影响,难以预估修复所需工期。

【案件裁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交付的房屋确实存在钢筋外露的质量问题,理应对朱先生的损失进行赔偿,但在朱先生就质量问题向开发商报修后,开发商立即安排了修复,此后由于朱先生对修复方案提出异议,拒绝修复,致使修复未能继续进行,根据鉴定意见和当事人的庭审陈述,开发商的修复方案和实际开展的修复工作与司法鉴定确定的修复方案基本相同,朱先生拒绝开发商修复存在过错,对于因拒绝修复而扩大的损失不应由开发商承担。

最终,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赔偿金额为15000元。因实际修复所需时间尚不确定,对于判决后开发商按照司法鉴定意见对朱先生房屋进行修复期间给朱先生造成的实际损失,朱先生可待损失发生后另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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