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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都有哪些套路?千万不要踩雷了!

“套路贷”就在我们身边,名义为贷款,实则为诈骗。很多人借款几万元,最后卖房几百万都还不请,这就是让人可恨的套路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对“套路贷”的犯罪行为作如下解析:


一、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二、“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套路贷”与平等主体之间基于意思自治而形成的民事借贷关系存在本质区别。

民间借贷的出借人是为了到期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收回本金并获取利息,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不会在签订、履行借贷协议过程中实施虚增借贷金额、制造虚假给付痕迹、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行为。


三、“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2)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3)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4)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5)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案  例:


2016年3月,被告人张凯、吴新胜、张超经合谋以敲诈勒索为目的,出资成立江苏双顺投资有限公司,并约定非法获取的利益按出资比例分成。双顺公司成立后,被告人张凯、吴新胜、张超为首要分子,又陆续招募其他被告人。2017年5月,被告人张超与其他被告人散伙后,另行组织人员仍以双顺公司名义继续从事犯罪活动。


2016年3月至2017年9月间,上述被告人时分时合,在无锡市梁溪区佳福大厦、财富大厦、无锡市新吴区哥伦布广场等地利用双顺公司的名义招揽生意。


与被害人签订“低门槛违约条件”、“高金额违约责任”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汽车抵(质)押、房屋租赁等形式的借款合同。再以利息、手续费、“保证金”等名目为由,使被害人实际借款到手金额远低于合同借款金额,同时按照合同借款金额制造银行流水痕迹。


尔后,被告人在被害人履行过程中故意编造“被害人汽车上安装的跟踪GPS信号掉线”、“无故离开无锡”、“打电话不接”等理由,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或待被害人触发“低门槛违约条件”、“高金额违约责任”后,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再以“扣车”、“上门骚扰”、“恐吓”、“殴打”等一系列软硬兼施的手段进行逼债,从中敲诈“保证金”、“违约金”获取非法利益。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首要分子张凯、吴新胜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另一首要分子张超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其他11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9个月至有期徒刑9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到1万元不等。来源于法律读库、鄞州检察、网页)


李燃律师提醒:


大多被套路的借贷者是学生或者生活紧迫之人,放贷者正是利用了他们无知的特性和求财的心态施以手段使其一点点落入网中。而且某些套路极具隐蔽性,让借贷者忽视了其中的陷阱。如果真的不小心中了套路,一定要及时向警方报警,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前往不要越陷越深。

对于普通群众来说,一定要提高警惕,面对“套路贷”陷阱,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不要不计后果,盲目借贷。

二要选择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的虚假宣传广告。

三是一旦发现遭遇“套路贷”,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因为害怕,被不法分子恐吓、威胁 ,在“套路贷”的陷阱中越陷越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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