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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普法|制作转卖复制购物卡犯罪行为

一男子因欠高利贷,急需用钱,于是找来他的朋友,利用在网上购买的复制设备复制购物卡,并在潍坊市、济宁市、菏泽等地的超市、商场进行消费。同时也将复制的购物卡转卖他人,从中获利。目前,两名嫌疑人因涉嫌诈骗被开发区警方抓获。

3月5日,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丹阳派出所接某连锁商场报警:有人在商场消费复制的购物卡,而且这种情况在曹县店也有发生。接警后,民警立即对商场当日的监控进行了调取,通过大量监控的信息比对和售货员的指认,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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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两名嫌疑人均为潍坊人,民警调查期间两人仍流窜多地市伺机作案。民警多次出差到潍坊寿光、高密后又辗转到济宁等地,于3月26日下午在高密市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周某成功抓获。

据嫌疑人王某交代,他在外面欠了高利贷,急需用钱,于是想到以复制购物卡的方式挣钱。“我在QQ上看到了有卖复制卡设备,便买了一套。”王某说,后来,他将复制购物卡的计划和方法告诉了自己的朋友周某。

王某称,他先是去某连锁商场购买两张面额一样的购物卡,然后把其中一张卡里面的钱花掉,这样,这张卡就成了废卡。然后他利用在网上购买的复制设备将另外一张全额卡的信息写进废卡里。这样,这两张卡就都有相同信息和面额。

4月13日,王某、周某因涉嫌诈骗犯罪被开发区警方依法提请逮捕。

最终因商场报警,王某、周某因涉嫌诈骗犯罪被开发区警方依法提请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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