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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刷他人遗忘在取款机的银行卡 法院判刑!

时间:2019-12-20     【转载】   来自:人民法院报

去银行自动取款机取款,发现别人遗忘在自动取款机中的储蓄卡,我们应该上缴或报警,最不应该做的就是贪图便宜,狂刷取钱!

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案情介绍:

现年50岁的封丘女子李某,于2017年9月12日15时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封丘县某营业所将被害人匡某取款后遗忘在自动取款机中的邮政储蓄卡6217000000000xxxx账户内的1.2万元现金分四次取走

2017年9月15日,李某将赃款退还被害人匡某,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李某因涉嫌盗窃,于2017年9月18日被封丘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7月13日被封丘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8年4月23日经封丘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次日被封丘县公安局执行取保候审。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秘密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涉嫌犯罪的事实,其行为符合坦白的法律构成要件,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案发后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酌定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李燃律师提醒:


如何认定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量刑幅度: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订)。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盗 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 于骗取出口退税、抵 扣税款 的其他发 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⑵盗窃金融机构的;
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⑷累犯;
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盗窃增 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 退税、抵 扣 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⑵盗窃金融机构的;
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⑷累犯;
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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