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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明星诈骗小学生8万,4名“00后”被判刑

时间:2019-12-19     作者:南方都市报【转载】

12月17日杭州市桐庐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追星诈骗案”。4名“00后”伪装成明星易烊千玺,建立粉丝QQ群发布虚假信息进行诈骗,先后骗取两名小学生8万余元。


杭州市桐庐县人民法院17日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分别判处4人三年八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情介绍:


今年2月,小学生小磊(化名)拿着父亲的手机登陆自己的QQ。在QQ空间,小磊看到一则明星回馈粉丝返现活动的消息,于是扫码加入活动相关QQ群。群里一位昵称为“TFBOYS-易烊千玺”的成员加小磊为好友,并提出“易烊千玺周年回馈粉丝返现”活动,小磊选了其中一种返现方式,并用爸爸手机加了对方微信,用微信转账300元给对方。

后来,对方说转错了,又给了小磊一个付款二维码,小磊又转了300元。之后对方以“手续费”、“激活费”等多种名目诱导小磊继续转账,小磊转账200元、9999元不等,对方还让小磊删除聊天记录,说会通过支付宝打款给他。

几天后,小磊的爸爸发现账户中的钱不翼而飞,一问究竟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实施诈骗的曹某、包某等4人都是“00后”,包某通过网络结识了曹某,支付了一定费用后,拜曹某为“师”,跟着“师傅”学习行骗。

2018年底,包某做了一个伪装成明星易烊千玺的QQ号,并建立粉丝QQ群。包某在群里发布虚假信息,编造“TFBOYS十五周年回馈粉丝给100返300”活动,到手后继续以“押金”、“激活费”等方式行骗。

在诈骗小磊的同时,曹某、包某等人还使用同样伎俩,诈骗了小学生小芳(化名)。通过上述两起案件,曹某、包某等人总计骗得8万余元。

 桐庐县人民法院还通过网络全程直播,当地小学生在线观看宣判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曹某、包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法院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地位作用、犯罪情节等,并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作出上述判决。



李燃律师提醒:

监护人和学校应对未成年人的追星行为加以合理的引导,避免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监护人也应保管好自己的支付密码,并主动的与孩子沟通,为他们树立良好的榜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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