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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晓律师解说 最新盗窃罪处罚及量刑标准尽管我国的综合国力已经步入发展中的发达国家,人民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提高,但是依然有些生活在底层的劳苦群众,被人欺凌之后不懂得用正当途径维权,竟触犯了法律。如一起案子,李某因老板拖欠工资不还,盗取物品判刑。 【案情简介】 2017年上半年,安徽籍李某只身来到北京,应聘于市内一家影楼,从事婚纱摄影。后因老板拖欠他8000余元的工资和业务提成,在多次向老板讨要工资无果的情况下,李某便决定自行“维权”。 2018年8月12日11时许,李某趁摄影助理保管纰漏,偷偷将影楼内的一摄影镜头盗走。老板报案后,李某很快被警方抓获归案。经鉴定,该相机镜头价值人民币11070元。2018年10月3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 【以案说法】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通晓律师事务所提醒:劳动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要通过正当途径,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理性、合法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切不可“变味”维权,那样可能触犯法律,身陷囫囵。 当遭遇拖欠工资的“黑心”老板后,可以拨打当地公布的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电话,以求得到帮助;或者,向当地工会请求援助;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后不服仲裁,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